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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持”和“方丈”到底谁最大?佛教还有哪些容易弄错的称谓

发布时间:2023-09-16 05:29:40作者:普门品全文网
“住持”和“方丈”到底谁最大?佛教还有哪些容易弄错的称谓

相传住持一职为唐代百丈山怀海所创。《敕修百丈清规》卷二〈住持章〉云:“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

达磨

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

百丈以禅宗寖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实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以齿德俱尊也。”

关于住持的意义,依《禅苑清规》所述,是各处一方续佛慧命;契嵩的《广原教》谓,藉人持其法,使法永住不泯灭,故云住持。此外,又有住持三宝或如《净土论》所谓‘法王善住持’等义。

住持,佛教僧职。又称住职。原为久住护持佛法之意,是掌管一个寺院的主僧。《圆觉经》卷上云:“一切如来,光严住持。”禅宗兴起后寺院主管僧人称为住持。

语义为“安住之、维持之”。原意指代佛传法、续佛慧命之人,后乃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长老。此词用在寺职称谓时,又称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称之为住职。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方丈”,故“方丈”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

住持有三种职务,即说法、安众、修造等。《禅林宝训》卷四引用密庵禅师之语云:“住持有三莫,事繁莫惧,无事莫寻,是非莫辨。住持人达此三事,则不被外物所惑矣。”

又,禅宗由于住在寺内的徒众甚多,故各寺均设住持一人,其下另置若干职位。至后世,此住持之称也通用于其他诸宗。

据说佛教传入中国后的几百年间只有师徒之间以佛法相授受,并无住持一职,直到唐代,禅宗兴盛,门徒日众,百丈怀海禅僧始立住持制度,以维持寺院秩序。“百丈以禅宗寖盛,……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道教也称道观中的负责人为住持。

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寺庙就有住持,而方丈必须是上规模的寺庙群才能有。并且方丈可以兼任多个寺庙,而住持则不能。一般来说,方丈必须由所在省的宗教管理部门和佛教协会任命才能生效。

方丈:一丈四方之室。又作方丈室、丈室。即禅寺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亦称函丈、正堂、堂头。印度之僧房多以方一丈为制,维摩禅室亦依此制,遂有方一丈之说;转而指住持之居室。

方丈原为佛教固有的称谓,佛教传入中国后借用这一俗称。住持的居处称为方丈,这是方丈一词的狭义。广义的方丈除指住持居处外,还包括其附属设施如寝室、茶堂、衣钵寮等。今转申为禅林住持,或对师父之尊称。俗称“方丈”或“方丈和尚”。

方丈、住持的区别可以归纳为:

(1)方丈一般是接受传法的和尚 ,有法卷可证明其传承,住持则可以不必;

(2)有方丈的丛林必须制度健全,人员、规模等都有一定的要求,而有住持的寺院则未必;

(3)方丈往往具有一定影响力,如现在的方丈需要经省佛教协会批准、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则不需要。

在印度,“和尚”一词是百姓对比丘的理解,意指:出家的高僧,也就是说只有修行到了一定程度的僧人才有资格被称为“和尚”。

宋代以后,老百姓分不开比丘、沙弥、长老、法师等称谓,所以将佛教出家的男众统称为“和尚”,区别于西藏佛教的“喇嘛”。和,为三界统称,尚,乃至高无上的意思,“和尚”之称华藏世界只有释迦能称得,但后世确把比丘都称为和尚了。

“和尚”一词,原是汉文的讹误,最早见于汉文中的,可能是石勒崇信佛图澄而号佛图澄为“大和尚”。但在律中往往不用和尚,而用「和上」以别于流俗的讹误。

因为,依照邬波驮耶(印度音译)的原意,应当译为亲教师,也唯有受了比丘戒十年以上,并且熟知比丘及比丘尼的二部大律之后,才有资格为人剃度、为人授戒、而被称为邬波驮耶。

这既不同于印度俗称博士的乌邪,更不同于中国误传的和尚──老僧是老和尚,小沙弥是小和尚。

在佛教的律制中,初出家的,叫做沙弥(意思是勤加策励,息恶行慈),生年满二十岁,受了比丘戒,称为比丘(意思是乞士──上乞佛法,下乞饮食。中国人误传为「德比孔丘,故称比丘」,那也是笑话)。

受了比丘戒的五年之内,不得做出家同道之师;五年之后,若已通晓戒律,始可以所学的特长作师,称为轨范师,梵语叫做阿□梨耶,受人依止,教人习诵;到了十年之后,可作亲教师;到了二十年之后,称为上座;到了五十年以上,称为耆宿长老。

和尚有两种:一是出家的受业和尚,俗称剃度和尚;二是受比丘戒的坛上和尚,俗称戒和尚或得戒和尚。若接某和尚衣钵法流者亦可称他为法和尚或得法和尚。

对女性和尚的称呼与男性和尚相同,只在前冠一“尼”(梵语阴性词缀-ni)称作尼和尚以表女性。现在有称尼僧、尼和尚为尼姑。

依据律制,和尚之尊称原本限于僧,到西晋怀帝永嘉四年(310),西域佛图澄来洛阳,深受石勒、石虎敬重,号曰大和尚,这是国王公卿称僧人为和尚之始。唐代有鉴真大和尚、不空大和尚的尊称,是指传戒和传法和尚。

汉地佛教丛林(僧团)里的职称有严格规定,全寺僧人称这个大僧团的住持一人为和尚,其余僧人则不能称和尚。和尚任期已满,则称退居和尚,俗称老和尚。

由于佛教在中国历史悠久,和尚一词深入民间,一般俗人不知佛教内部的称呼,凡见僧人都一律称作和尚,按其年龄大小称小和尚、大和尚和老和尚。有些乡村地方知其俗姓者,甚至冠以俗姓称某和尚等,这是极不妥当的。

法师——指精通佛教教义,又能如法修行,并善于为他人演说教法的僧尼。比如精通经律论三藏的,称三藏法师。就广义讲,佛在世时,许多外道分别论师都在宣讲他们的教义,也被称为法师。佛“十号”中有天人师一号,也就是说,佛是为天人等说法的大法师。

佛教经论中,对于法师的资格有其特定的含义,其运用也非常广泛。如《法华经·法师品》说: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共五种法师。《辩中边论》说十种法师。

法师又是菩萨的异名,如《瑜伽师地论》和《大乘庄严经论》说:法师(说法者)即菩萨十六种异名之一。在中国佛教史上,一般只对出家僧人尊称为法师。

道教受了佛教的影响,道士善于苻箓祈禳诸法术者,亦称为法师,如《唐六典》:“道士修行有三号,其一曰法师,其二曰威仪师,其三曰律师。”

按上二意,既称和尚,当会佛法,若说法师,则不仅指的是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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