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寻法
在对佛陀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这两个朋友放弃行脚生活,返回家乡马嘎塔国(Magadha),他们此时年约四十岁。⑴
找到不死之道
虽然面临许多失望,他们仍未放弃希望。相约谁先找到真正的不死之道,就要尽快通知对方,他们分头寻找,如此一来,遇见合格导师的机会就会倍增。
在此事发生前不久,佛陀才刚在巴拉纳西(Baranasi,古译:巴拉纳西)初转*轮,并在他首次雨安居之后,派遣第一批弟子——六十位阿拉汉(arahant),出去传法,以造福世间。佛陀则前往王舍城,马嘎塔国王很快地成为他的信徒,并献给他竹林精舍。当拘律陀与优波提舍回到王舍城,住在删阇耶处,由别人提供的住处时,佛陀就住在精舍里。
有天优波提舍去城里,而拘律陀则待在住处。当拘律陀下午看见他的朋友回来之时,非常惊讶于朋友举止上的改变。他从未看过他如此快乐,整个人似乎都改变了,脸上焕发着奇特的光辉。拘律陀迫不及待地问道:「你的容貌如此安详,亲爱的朋友,你的面容如此明亮、澄澈,你已找到不死之道了吗?」
优波提舍回答:「是的,亲爱的朋友,我已找到不死。」然后他说出事情的经过。在城里,他看见一位比库(bhikkhu),其举止令他深受感动,立即便相信他是个阿拉汉(arahant),或至少正在迈向阿拉汉果的道路上。他去找他,并与他展开对话。
阿沙基比库说大沙门法
这位比库名为「阿沙基(Assaji)」,他自称是释迦族苟答马(Gotama)沙门——「佛陀」的弟子。当优波提舍请求阿沙基解释他老师的教法时,阿沙基自谦只是个初学者,无法详细地解释,但能简短地告诉他这教法的要旨。优波提舍向他保证那样就够了,于是阿沙基诵出一首简短而扼要的偈颂(gatha),这偈颂后来传颂千古,在佛法传扬的每个地方都非常著名:
从因所生之诸法,
如来说明其因缘,
诸法复从因缘灭:
此即大沙门之法。⑵
当阿沙基说完此偈颂(gatha),优波提舍当下心中立即生起清净无染的法见:「凡有生,必有灭。」
当优波提舍对拘律陀重复这首偈颂时,同样的事也发生在他身上。
这种突如其来的觉悟经验,可能会迷惑、障碍我们,尤其当它们是被有些晦涩与难懂的说法所触发时。但激发理解究竟实相的「法」的力量,是与弟子的接受度、精进度成正比的。对于那些长期在思维与出离的纪律上自我训练者,以及深入反省无常与不死者,还有已为了究竟解脱而舍弃一切者来说,短短的四句偈颂,就足以比浩繁的论著揭露更多实相。
优波提舍与拘律陀就充分具备这些资格,他们一心追求究竟解脱,已学会以「有为」与「无为」的字眼来判别诸法①,他们的诸根②也已臻成熟,所缺乏的只是直观的关键,阿沙基的偈颂就是关键。
在清除遮蔽心眼的无明翳膜之后,刹那间它为他们带来不死的初次洞见。他们已洞见四圣谛,并见到无生——涅槃,超越由死亡宰制的无常表相。他们如今安住在入流果(初果)上,迟早一定能达到最终的目标。⑶
劝导删阇耶
在拘律陀听完那个影响深远的偈颂之后,他立刻问这位大沙门——如来,现在住在哪里。听到他就在不远的竹林精舍后,他迫不及待地想去那里,但优波提舍要他稍候,并说:「让我们先去找删阇耶,告诉他我们已找到不死。如果他能了解,就必然会朝实相迈进。但如果无法立即理解,他或许会有足够的信心加入我们,一起去找世尊。然后,在亲自听完佛陀的话后,他就一定能了解。」
然后,这两个朋友便去找以前的老师,说:「谛听,老师,请谛听!正自觉者已出现于世。他的教法微妙,且他的比库们都过着清净的生活,让我们一起去见他吧!」然而,删阇耶不仅婉拒邀请,且反过来要他们和他共享领导权。「如果你们接受我的提议,」他说:「你们就能名利双收,并获得最高的尊敬。」
但他们不为所动,并坚定地回答:「我们不在意是否有徒弟赖以维生,但你现在应该下定决心,我们已做出最后的决定了。」然而,删阇耶犹豫不决,他叹到:「我不能去!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个老师,并且有众多的徒众。如果我又变回学生,那无异是像从大湖变成小水壶。」于是,他的内心展开天人交战,他一方面渴望实相,另一方面又想保有自己的优势地位。结果后者获胜,他留了下来。
那时,删阇耶大约有五百名弟子。当他们得知这两个朋友决定去追随佛陀时,全都想要加入。但当他们得知删阇耶不去时,一半的人又打了退堂鼓,回到老师身边。删阇耶看到他失去这么多弟子,既悲伤又失望,气急败坏,结果如经典所说:「口吐鲜血。」
原注
⑴来源:Vin.1:39ff。
⑵此偈颂(gatha)之巴利文请见(沙利子(Sariputta)·第一章求法)注⑷。
⑶有件事很有趣值得注意,即和佛陀最亲近的三位比库(bhikkhu):阿难达(ananda)与两位上首弟子,都不是在佛陀本人的教导下证得入流果(初果),而是在别人的指导下证得:阿难达(ananda)的老师是富楼那.弥多罗尼子(Punna-mantaniputta);拘律陀则是透过优波提舍,后者那时并非阿拉汉(arahant),而只是入流者而已。这种成就之所以成为可能,必须拘律陀对他的朋友与实相拥有坚强的信心,而他确实拥有这信心。
译注
①有为法即泛指因缘和合而成的现象,是世间共许的实相;无为法是指非由因缘和合而成的法,即涅槃,它是脱离有为法之苦,而达至最终解脱之法。
②指信、精进、念、定、慧等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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