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念处,梵文catuh-smrty-upasthana, 巴利文cattarosatipatthana,汉译《长阿含经》《中阿含经》《杂阿含经》都译为四念处。《增一阿含经》译为四意止,也有译为四念住、四止念。四念处只是一种本质—既是集中正念于自然现象。正念有所区别,只是因为正念所观察的所缘分别为四:既是身(kaya)、受(vedana)、心(citta)与法(dhamma)。后者即包括了这些要素,如:五盖、五蕴、六根、六尘(所产生的活动)、七觉支及四圣谛。四念处的修习要具备是好人,能亲近具有正见的师友、常听闻佛法、具有正信、能正思维、有正念正智、能守护眼等六根、身口意三业清净等八项条件。
一、身念处:六根遇缘之时,则随境飘转,为善为恶,轮转不休。心念纷扰,六神无主时,修身念处是令心安住的好方法。修习有:知息出入观(安那般那)、不净观、四威仪观、时时系念观、四大(六大观)及尸骸残灭观等数种。
1、知息出入观(安那般那):修习者端身正坐,心念对自己的呼吸保持觉察力,清晰明了地觉知入息、出息,使心念离于散乱、昏沉,渐渐达到对绵长微细的呼吸(长入息、长出息)有明了清晰的觉知,进而形成对呼吸及全身的自主、自在、相续不乱的觉照,对构成身的一切成分观察其生、住、灭、对身体形成清晰、明了的觉知。2、不净观:从头至足,观见种种不净充满。3、四威仪观:从行、住、坐、卧四个方面对身体进行动态观察,具足正念、正知的观察甚至睡眠时也不中止。
4、时时系念观:对身体的“屈、伸、低、昂、前、后、升、降”乃至穿衣持钵等一系列动作皆有明细的察觉。5、四大观:地、水、火、风四大类元素,所谓大十指这四种性质遍在一切之中。一切物质皆由其生成,称为四大所造色。6、尸骸残灭观:是基于印度丧礼习俗而创立的一种修行方法。观察尸体一天天变色、腐败、溃烂等情形,终归磨灭消尽。
二、受念处
受:痛、觉,是五蕴的一种。《阿含经》中,有三受: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有六受身: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是名受。修习者在修习受念处时,专注、精勤、努力地对身心所起的种种感受、感情保持观照和觉察,如实了知、正确了知。一切感受、感情皆是无常、变幻无定,是有过患法,是诸苦之因,从而舍弃对受的执著与贪爱。”若能于痛舍离于痛,除诸乱想,是谓舍离于痛。“对受的观照达到对受的超越,并从中深得法乐。心离颠倒妄想,离于忧、悲、苦、恼、利根者观此受念处即得断尽一切烦恼,证得涅槃。
三、心念处
1、对心的界定:关于心意识的理论是佛学最为核心的内容,佛教以此为依据来解释世间与出世间的一切精神与物质现象。”识蕴“,《杂阿含经》中言:”别知相是识受因,识色、识声、香、味、触、法,是故名识蕴。有时称之为“心”,或名之为意,叫心意识。2、心与世间的关系:从心起业(身口意三行), 心又为所造之业所牵。
3、心识与解脱:心意识是生死涅槃之枢纽。如实了知自心中依心而起的对于世间、五欲及心识所生的种种爱乐与贪著,了知爱著生起的原因,了知爱著消失及消失的原因与方法,从而达到对世间种种可见、不可见、可思维、不可思维之法的如实了知与远离,不生任何执著与依赖,从而达到世间及生死恐怖的超越,使心得到真正的解脱与休息(涅槃)。4、炼心:以境炼心的方法。
四、法念处
“法”指心的认知对象:法(dharma)在心中,就好比演员在舞台上一样,法在心中来去运作,是心的内涵。除五盖是法念处首先修习的内容。五盖是五种覆盖众生心识,使不能明了正道的烦恼。盖是烦恼的异名,有障、覆、破、坏、堕、卧之义。五盖:1、贪欲盖。贪爱世间男女、色声香味触法及财宝等物,无忧厌足,以此贪欲覆盖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故名贪欲盖。2、嗔恚盖。3、昏沉随眠盖。意识昏熟,五情暗冥,覆盖心识,令禅定善法不能发生。4、掉举恶作盖。身无故游行为掉,心中忧恼为悔。5、疑盖。犹豫之心,常无决断。修行者通过坚定正住、持续不断观察心法,就可以如实了知、断除五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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