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术语,是指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等六境。又作外尘、六贼。众生以六识缘六境而遍污六根,能昏昧真性,故称为尘。此六尘在心之外,故称外尘。此六尘犹如盗贼,能劫夺一切之善法,故称六贼。法尘指第六识(意识)所缘的对境,又名法处、法界。广义而言,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诸法,也就是意根、意识对六尘全体的作用。
原本就没有一个相对立之处所内外。触与根身,就是我们触摸的时候其实是以根身为主体有感觉的,这个触的感觉完全是以根的这个体性而体现的,那么你现在触尘离开根身了,就等于说在虚空里面求触一样。我们触的时候离开根身了去触,而且有感觉也主要是以根为主导的,那你现在说由触尘而生起,是不行的。所以,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中间的识不能成立,内根外尘其性也空,识生不起来,就不可以立界。
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的如来藏妙真如性。还不是生,既不是自然生也不是因缘生,根本就没有一个生了。就是我们五根对五尘进行碰撞以后谢落的影子,由意识进行对照分别。所以相对来讲,就讲到我们刚才看杯子的时候,其实意识进行认识杯子的时候属于谢落的影子,也有一点亲疏的关系,谢落,就是已经迈到第二步了。所以我们的意识是妄识,它不是现量的清净无漏识,已经有分别。所以说,意根与法尘互为缘生于意识,这个识是由意根生。所以说必定有一个所思的法尘来发明、促成你的意根有能思的功能,要有一个法尘。
而如果没有现前所思的法尘,那么你能思的意根就没有所生。所以但凡有思惟,必须有对境,现在你说单单的,离开对境单独由这个意根而生,那本来就是个悖论。这是第一个。其次,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这是第二个,就是说再一个说,这还是属于说由意根而生的范畴。你的识心,就是你能意识的心,这个很微细,与能思量的意根,现在跟做实验一样,假设把它给剖开,一个意根,一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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