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多个政府部门、宗教团体和学术机构都在开会座谈当代中国的宗教慈善事业,笔者不由得生起几分感慨。从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与宗教团体联合创办“宗教公益事业论坛”至今,7年的时间过去了,中国宗教的慈善公益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在观念层面,全社会对于宗教界从事慈善事业的认识深化了,政府在2012年还为此专门发布了文件,宗教团体也建立了宗教慈善周。
总体上说,当代中国的宗教慈善事业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最普遍的慈善活动是宗教信仰者自发的爱心善行。近年来,很多地方天灾频仍,可以说,所有的宗教场所、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都组织过捐款捐物。这一类的慈善活动很多是临时举办的,完全依赖宗教信仰者的慈悲与慷慨。第二类的慈善活动是宗教团体的中小型慈善项目。很多寺观教堂根据当地民众的需要,因地制宜建立起慈善项目,为社会和谐作出独特的贡献,如弃婴收养、麻风病人护理、照顾艾滋病人等等。这些专项慈善活动大多属于最为艰苦的领域,如果没有宗教信仰的支撑很难维系,因此在实践中,宗教组织逐渐成为其中的翘楚。第三类的慈善活动是专业基金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政策环境逐步改善,出现了一批宗教团体背景的慈善基金会。其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是基督教背景的爱德基金会;近年来批准的,有佛教背景的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北京市仁爱慈善基金会,天主教背景的河北进德公益基金会等等。基金会的特点是规模大、项目多、计划性强、管理规范,宗教背景的慈善基金会在融资、志愿者、遵纪守法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无疑会成为整个社会慈善事业的重要部分。
在宗教慈善的多元呈现中,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功能;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也会对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评价。近来有人特别喜欢基金会形式,努力推动宗教类慈善基金会的成立。这当然是一个具有历史性价值的走向。基于中国传统宗教弱组织性的特质,建立一批规范、专业、能够融入现代社会体制的宗教类慈善基金会,不仅对于宗教的慈善事业,就是对于整个中国宗教的现代性成长,也都有推动作用。不过,也有人认为,宗教的本意是教化众生,宗教过多地介入慈善有点不务正业,宗教慈善只要保持在个体自发的爱心善行即可,而那些专业化的慈善基金会,与宗教已经没有太大的关系。
每一种观点都有其存在的理由。我在与宗教界的交往中,体会、感触最深、最为心仪的,还是以宗教场所为单位建立的中小型慈善项目。
首先,寺观教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的中小型项目,能够较好地解决实际困难;而以全国几十万宗教场所计算,如果每个场所都建立一个慈善项目,将是一支巨大的社会力量。
其次,中小型的慈善项目机制灵活,可以弥补政府及基金会的不足。任何组织性强的体系,都会以某种程度的灵活性的丧失为代价,进而难以完全适应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以救助病童为例,北京佛教居士林有一天曾突然接到北京阜外医院的电话,说有个孩子需要马上手术,家属没钱,你们管不管?居士林立刻回答,我们管,你们先手术,我们马上取支票。等居士林把支票送到医院时,手术已经接近尾声,孩子得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多有钱的组织,如果需要核实材料、开会讨论等环节,孩子就没命了,而居士林的救助病童项目恰恰就在这样的时刻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中小型项目比较容易掌控,对于慈善事业刚刚起步的中国宗教界来说,是很好的练习。在当代社会,基金会、大型项目都需要专业人士操作,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专业人士不足是影响宗教类慈善基金会发展的重要瓶颈,而实事求是地推动寺观教堂开展中小型慈善项目,既可以体现宗教的社会性,也可以为宗教慈善的未来发展积累经验,不失为一种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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