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与常住
白云禅师著述
剃染为僧,不止守着古佛青灯,僻居草庵,做个尘世隐者;必须脱胎换骨,突破自我,做个慈、悲、喜、舍的大乘菩萨。
因此,为了做个完美的大乘菩萨;所以,僧伽之身,并具行者与常住的双重身份,才能入于无生法忍的究竟境地。
何谓行者?又如何兼具常住?或者说,何谓常住?又如何兼具行者?其实,行者与常住,原本是一体两面,相提并重的僧伽事业;基于行者以伽蓝为安身处,以修养为立命处。可想而知,伽蓝安身,修养立命;应如何安其身,立其命,几乎是不能分别独善的事题。
众所周知,安身乃安其色身,不离四事供养,唯伽蓝以为庇护之所;立命乃立其慧命,当以戒定慧三学为依皈,唯伽蓝构成护法之地。因此,但作行者,不事常住,或者但事常住,不作行者;于千佛山而言,身为派下子孙,是绝对不容许的事。也就是说:
行者是身为常住的权利。
常住是身为行者的义务。
试想,但享权利,不尽义务;或者,但尽义务,不享权利,将会造成怎么样的局面?!即使是出世之事业,仍然必须权利与义务并重,不可有所偏歧,耽着只有自我;何况,出世之道,必须突破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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