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他人的恶行,为什么不宜揭露?
索达吉堪布:《弟子规》中说过:“扬人恶,即是恶。”宣扬他人的恶行,就等于自己作恶。
其实,别人说我们过失时,我们肯定不乐意,那么将心比心,这对别人也是一样。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家以后尽量不要说别人的过失,而且也不要观察他人的毛病,正如六祖所言:“常见自心过愆,不见他人是非好恶。”
——《残酷才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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