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孩子
很多时候,爱孩子就要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女人与丈夫共苦多年,一朝变富,丈夫却不想与她同甘了。他提出离婚,并执意要儿子的监护权。
为了夺回儿子的监护权,女人决定打官司。她抛出自己的底线:只要儿子判给自己,其他什么都可以不要。
开庭那天,男方说女人身体差,不宜带小孩,并拿出她以前的住院病历当物证。女人出示前几天由某大医院开具的体检结果,驳倒了男方。他又说女人欠巨额外债,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儿子。女人马上出示男方恶意转移财产、转嫁债务于自己的商务调查函,又一次越过了他的陷阱。
激烈的唇枪舌战、拉锯式的辩论,女人一直占上风。男方见势不妙,使出杀手锏:女人经常打骂孩子,对儿子造成巨大伤害。儿子不愿和她生活,只想跟我在一起。
审判长传他们的独生子到庭作证,法警走向证人室,准备请那小孩出庭时,女人的脸由红变白,又由白变紫,忽然,她“霍”地站起来,大声宣布:“审判长、审判员,我———撤诉!”
女人掩面大哭,跑出了法庭。
事后,有朋友问女人:“你真的虐待儿子吗?”女人无力地摇摇头:“我爱我的孩子,怎么可能虐待他?”
朋友惊诧了:“那你为什么要放弃?”
女人说:“我孩子胆小,一旦出庭作证,必然心灵受伤。我怎么忍心……”她以泪代语。所有的说词,在女人那母性的哭泣中都显得那么苍白,那么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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