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在寺院虽然有很大的权力,但这种权力是不能滥用的。
从古至今,为了保证丛林寺院的正常秩序,防止方丈/住持滥用权力,不少寺院都为此专门制定了规则,从世俗层面制衡方丈/住持的权力。
这些寺院纷纷为此刻石立碑,将规则刻在一块《方丈铭心碑记》上,以申法纪。这块碑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举方丈最要勤行佛道,谦恭惠物,在堂老练,功行笃实,参学见事明礼者。凭众公举,不得推却。若嘱托权势、私窃名位者,逐出。
二、住持方丈并法眷人等,不得招徒削发,如违,逐出。凡能惠德相继、中外归敬、上下和悦者,一任住席;如或疏怠徇私、乖违法道,理所难容,众议另举。
三、方丈交替,须凭众将常住账目算明,什物照筹点清;如查出不清处,凭众举罚。
四、方丈退院,例应秋收新旧交接,以免奸卖谷米之弊,不得负债累寺。如有负债,退院人自还,不与常住相干。
五、退院后既交付新任,当任其施展,无大故不得每事牵制。
碑记对推举方丈的条件、在位的要求、交替的规矩、退院后的希望,都讲得明明白白,至今在丛林中仍具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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