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安乐死”能否施行?这是现代举世同感关心,却又倍受争议的问题。现在有些国家立法准许安乐死,有些国家抱持保留的态度,有些国家则断然否决。
中国人的思想一向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即使是一个垂死的病人,也只能尽量帮助他延续生命,怎么可以帮他提早结束生命呢?由于人把生看成是欢喜的、是宝贵的,死亡是悲哀的、是不好的,因此惜生畏死,这是正常的心理。其实如果我们能重新认识生命的意义,重新调整对生死的观念,知道生未必是喜,死未必是悲,我想对安乐死的争议就会减少。
现在讲施行安乐死,谁才有权利决定?谁有资格让一个人接受安乐死?在法律上又应该负有什么刑责?这是个复杂的问题,必须要先探讨解决。也就是说,即使法律准许实行安乐死,那么决定安乐死的人,是他自己呢?是医生呢?还是他的亲属呢?我在想,最爱他的人应该有权利来做此决定。但世界上无论什么事情,虽然在爱的前提之下,应该是好事,而不是坏事;问题是谁可以证明这个人是完全爱他的呢?这是个关系重大的问题。
台北有一名妇女,很有钱,身体也很好,最爱她的儿女却希望她早一点死,因为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早一点分得财产。最爱父母的儿女希望健康的父母早一点死亡,这个爱的标准从何界定呢?看来还是由最接近他的人成立一个委员会,推举最爱他的人来作最后的决定吧!实在说,要求安乐死的人必定是很痛苦的,因此有人把死亡也看成是解脱。
答:在战场上,一个负伤的将军怕被俘虏后受到屈辱,因此拿枪命令部下一枪把他打死,以保持自我的尊严。一个临终的病人,也希望在临终时保有生命的尊严。一个人健康的时候像英雄,有病了就像狗熊,甚至觉得病容难看,不希望被人看见。所以人死以后,家属都会用布幔、床单,把亡者覆盖,不希望给人看到死相。
有一些病人知道自己的病已是药石罔效,他也不希望拖延时日,只盼早一点结束痛苦的生命,因此要求医生给他一针,以求得解脱。但这不是医生可以决定的,即使医生是出于慈悲、爱他、可怜他而给他一针,以帮助他解脱痛苦。但是纵使你有这种想法,在法律上你并没有立场,因此要由家属或将来立法,才能获得解决。
有时一个病患看似病得很严重,也许医生已宣告他的生命只剩半年、一个月,甚至一个礼拜就要死了,但其实也不一定。有一些人被送到太平间,却又活了回来,这种实例我就亲眼见过好几个。如果这时你给他一针,让他安乐死,他就没有机会重获生命了。所以安乐死牵涉的问题很复杂,最重要的是要减轻病患的痛苦,对临终的病人要安慰他、鼓励他,给他求生的意志与力量,让他心理上不痛苦,这是最重要的,至于是生是死,那是自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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