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有教化和募化两种意义。缘是机缘,简称化缘。所谓教化,是演说三藏(经律论)的义理,使众生依法修行,必能离苦得乐,转凡成圣的意思。至于募化,是佛住世时,为了降伏出家众的贪心而建立的,凡出家人的生活所需,完全由在家信众供养结缘,这样可以减去许多无谓的烦恼而安心办道,了脱生死。而在家人,利用这供养的方便,可以广结善缘。法华经云‘诸苦所因,贪欲为本,若灭贪欲,无所依止。’由此可见,我们要远离诸苦,必须戒贪,才是根本办法。而布施供养,是戒贪的具体表现。
也许有人说:‘你这穷和尚命好,有一份长期补给证——化缘,就可以不耕而食,不织而衣,当然你赞成化缘,而且口口声声的叫人家放下,自己抓得紧紧的,难道说你们拿别人的财物就不为贪?’我认为不是,因为我们拿别人的东西,不是用来养家活口,而是用于印经造像、救济贫困等等弘法利生的工作,所以不为贪。而向人化缘的目的,是为了广结佛缘,故不为贪。
在现代,每一谈起化缘,总会联想到募捐上去。出家人化缘募款,往往是为起庙。这一观念,本来也与教化因缘是一样的。在佛陀时代,除了佛陀,其余的大弟子们为了僧团的四事——衣、食、卧、具、医药,也曾向在家人去劝募;有时为了住的问题,也会劝募。但他们很少向老信徒动脑筋,他们是向未曾信佛的人施于方便的教化,当其接受了教化,归依了三宝,甚至证得了圣果之后,自然会来大力施舍的,所以在佛时的许多精舍,多数是由一人独捐的。
这在中国以前,大陆上的许多大寺院,由一人独捐而建者也不乏其例。故在大陆上也有一种极其良好的古风;有些出家人为了要在某地兴建或重建一座寺院,便向当地的首富着手,即使是不信佛教,也要设法来感动他,教化他;往往是用苦行感动的,比如风雪之夜,赤足踏雪,敲着木鱼,唱着佛号,终夜不息。有的连续数年,才能使之受化,一旦受化之后,那就成为虔诚的大力护法了。如此的化缘,始可称为真正的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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